福建省疫情影响工期规定(福建疫情期间施工管控)

作者: 南城 · 2026-05-22 · 日常新闻 · 阅读 35

浅谈肺炎疫情对建设工程施工单位的影响

肺炎疫情对建设工程施工单位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法律定性 、工期与责任、损失承担及应对措施等方面 ,具体分析如下:肺炎疫情的法律定性:构成不可抗力根据《民法总则》第180条及《合同法》第117条,不可抗力需满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条件 。

福建省疫情影响工期规定(福建疫情期间施工管控)-第1张图片

建议对疫情期间企业为承建项目所产生的疫情防控成本和因疫情造成上涨的人工费 、建材费、物流费等,列入工程造价据实计算并予以追加。所有在建工程面临工期延误等问题 ,建议出台文件明确工期顺延的起止点,停工损失的具体内容、计算和分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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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工期的影响开工时间延迟:受住建局和防疫部门验收流程影响,复工时间以复工单为准 ,与原定开工日期对比可能产生延迟 。例如 ,若约定年后开工但因防疫验收未通过,实际复工时间将晚于计划,直接导致工期顺延。人员因素:人工降效:疫情防控限制人员流动 ,施工无法全负荷运转,关键工序施工效率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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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的规定: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 ,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作为劳动力密集型行业 ,工人到岗时间,疫情防控成本等短期内会对工程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长期来看,政府的调节政策会为工程行业带来利好。新基建需求爆发 ,为工程行业发展提供新动能。智慧城市 、健康城市 、装配式建筑等将成为新热点 。疫情促使工程公司思考企业发展理念、业务模式、市场结构等问题。

因疫情造成的工期延误,相关索赔怎么办?

因疫情造成的工期延误,承包人可依据不可抗力条款进行工期顺延及费用索赔,需按合同约定及时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报告 ,并收集保存相关证据。 具体处理方式如下:明确疫情的法律性质为不可抗力根据我国《民法总则》《合同法》规定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 、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

因施工人员返岗延迟等疫情相关原因将导致工期延误的,施工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提出工期顺延申请,取得建设/监理单位签证。 《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 ,不承担 民事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综上所述,疫情导致的工程施工延误的工期可以索赔 ,费用索赔则需根据具体情况和合同约定进行分担。同时,索赔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以确保索赔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

如何计算施工现场受疫情影响的工程工期和费用?

〖壹〗 、计算施工现场受疫情影响的工程工期和费用 ,可借鉴以下方法:工程工期顺延计算复工前:工期顺延天数计算公式为:顺延天数 = 实际复工日 - 计划复工日。例如,计划复工日为2022年3月1日,实际复工日为2022年3月15日 ,则顺延天数为14天。

〖贰〗、北京市住建委文件明确,防疫费用应列入工程造价,由发包方承担 。计算依据:承包方需提供防疫费用支出凭证(如采购发票、劳务合同等) ,并按照实际发生金额据实结算 ,但需扣除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的常规安全文明施工费用 。

〖叁〗 、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4 合同解除:若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连续超84天或累计超140天,双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约定结算款项。

〖肆〗、费用调整原则:包括疫情防控应急措施费用、停工损失费用 、窝工降效费用、赶工措施增加费用和其他费用 ,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造价,据实调整合同价款 。 疫情防控措施费:按受应急措施影响的具体情况和施工单位现场人员实际人数,每人每天计取20元至40元标准 ,包干使用。隔离观察期间工资按正常工资计取。

〖伍〗、北京市2022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工程造价和工期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京建发〔2022〕176号)规定,疫情防控费用标准为20元-40元/人/天,其他省市可参照执行 。

〖陆〗 、其他支持政策资金压力减轻:疫情防控期间 ,商品房预售资金中可用于前期工程费 、管理费等费用的比例由20%提高至30%;2020年6月30日前竣工验收的住宅项目,可顺延3个月缴纳住宅物业保修金。工期延误处理: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依法适用不可抗力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顺延工期。